「大尾鱸鰻2」的「歧視者」的國文程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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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長得很醜,你說自己醜叫做自嘲,我笑你醜叫做歧視醜人,你說你不喜歡我說你醜,我回你:「美醜沒有標準,是不是歧視見仁見智,難道我不能說你醜?這是一言堂?」
來!有沒有標準?老師來講解國文文法給你聽,中華民國國文沒學好的人看清楚了:
(1) 主格 vs. 受格
舉例:
嘲笑弱勢=歧視
嘲笑自己=自嘲
講解:
上面兩句話,等號的左半部都省略主格,只剩下動詞「嘲笑」與受格。
第一句的主格為強勢族群,受格為弱勢族群。
第二句的主格與受格都是同一族群。
當「主格」與「受格」為不同對象,尤其「受格」為弱勢族群時,就是歧視。
(2) 形容詞 vs. 動詞
舉例:
不自覺的開弱勢者玩笑=不自覺的歧視
無惡意的開弱勢者玩笑=無惡意的歧視
態度友善的開弱勢者玩笑=態度友善的歧視
講解:
一個句子的必要結構為,「主詞」+「動詞」,而「形容詞」就算省略也不影響句子的結構。
「不自覺、無惡意、態度友善」只是「形容詞」,而「歧視」是「動詞」。
所以不管你是不自覺、沒有惡意、態度好不好,都無法規避「歧視」的本質。
(3) 動詞代換
舉例:「歧視」換成「造成困擾」
講解:
「歧視」是動詞,「造成困擾」也是動詞。
當主格受格不變,代換動詞後,句子重點一樣放在動詞。
所以,就算我們不討論歧視,當對方已經表明你的行為造成他們的困擾時,最基本的反應不應該是「停止行為並道歉」嗎?怎麼有那麼多人一直在那邊辯解「我沒惡意」?
重點是你已經造成他人困擾了!你的國文有這麼差嗎?「造成他人困擾」這六個字看得懂嗎?有沒有惡意是重點嗎?動詞與形容詞的問題,請回到 (2) 再看一次,你要繼續無惡意的造成他人困擾?
(4) 對象省略
舉例:「一言堂」
講解:
「一言堂」省略了「對象」,因此很容易被誤用。
事實上「一言堂」只會發生在「強勢族群」對上「弱勢族群」時,「強勢族群」的聲音主導議題走向,成為一言堂。
所以只有「強勢族群」會造成一言堂,「弱勢族群」不可能造成一言堂。
用白話講,「強勢族群」講的話是話,「弱勢族群」講的話不是話。
中華民族是強勢族群,原住民是弱勢族群,一言堂只會發生在「中華民族」對其他族群講話的時候,反之並不成立。因為中華民族掌握了「主流」價值觀、「主流」媒體,所謂「主流」,就是「中華民族」講一句話,比起原住民講一千一萬句話還容易被注意到。
竟然有人連「原住民是一言堂」這種荒謬的句子都說得出口?你跟本不懂「一言堂」的意思,就不要亂用笑掉人的大牙了!
結論:中華民國國文很差的人,你愧對身為一個中華民國人!拜託快點回去重修國文!
延伸閱讀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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