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敬告某知名部落客:使用別人 video 的時候,記得附上出處 、 【公告二】我錯了!該洗門風! 已重新上架,想要看懂本篇公告的人,可能要先花一點點時間爬一下這兩篇文。 -------- 本 文 開 始 -------- 這幾天都在外頭跑,而且還到處貪虎,來!先讓我閃一下!三兄弟豆花! 等到有時間坐下來好好追浪,才發現撲浪上真是一整個大爆走啊!什麼死人骨頭都挖出來了! 在此向無辜被牽扯進來的小薰、Vincent、咖啡店、和事佬大腸、為了協調這件事情而四處奔走的漢斯公爵,還有從未見過面,只因發表支持我言論就被打成分裂台派的sarran跟sspiggy,以及所有為此事心煩意亂的噗友們致歉。 這件事情,本來的爭議很簡單,就是酥餅11月11日引用了 我的影片 沒有附上出處,被網友提醒後,酥餅的處理方式是,直接撤掉文章。而我在網路上沒有看到酥餅的文章,卻看到許多網友引用我的影片,出處寫酥餅,這讓我很不爽,因為這是 我冒著生命危險到現場去拍,回家後還拼著好幾天不睡覺剪出來的影片 ,於是我11月14日發了 【公告】敬告某知名部落客:使用別人 video 的時候,記得附上出處 ,也在酥餅亦使用的噗浪上面公告。 當初的想法是,他私底下跟我致個意就算了,我也不想給他沒台階下,所以公告中沒有直指酥餅的名諱。但是一直過了十天酥餅都沒回應,所以我心理不平衡,決定指名道姓再發一篇,因此有了11月25日的 【公告二】我錯了!該洗門風! 結果酥餅還是沒回應,反而是這件事情被漢斯公爵看到而決定出面幫忙協調。 不過事件發展到現在,已經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了,像是『takayuki想靠酥餅出名』、『takayuki是分裂台派的歷史罪人』這種話都出現了,甚至還有針對我做人身攻擊的。 這件事情延燒了一個月,12月12日晚間,我被告知協調失敗了,而台派分裂了,我紅了。 好了,這是我要的結果嗎?我很確定不是!所以我現在寫這篇文,試圖在我跟酥餅的說法中間,找出一個合理解釋。來吧!我們就一條一條慢慢來! (一)首先,是酥餅在 2008/12/7 發了這篇文: 轉貼我某則噗浪的內容 ,其中幾點說明: 我轉貼的是放在影像分享網站上的影片。大家好好想一想,轉貼youtube一類的影片時你會知道原作者是誰嗎?至於貼文作者播放器本身就有連結了。 酥餅說,他引用的影片是 youtube 一類影像分享網站上的影片, 可是我被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