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大尾鱸鰻2」的「歧視者」的國文程度

臉書討論串: https://goo.gl/6RCc8z 如果你長得很醜,你說自己醜叫做自嘲,我笑你醜叫做歧視醜人,你說你不喜歡我說你醜,我回你:「美醜沒有標準,是不是歧視見仁見智,難道我不能說你醜?這是一言堂?」 來!有沒有標準?老師來講解國文文法給你聽,中華民國國文沒學好的人看清楚了: (1) 主格 vs. 受格 舉例: 嘲笑弱勢=歧視 嘲笑自己=自嘲 講解: 上面兩句話,等號的左半部都省略主格,只剩下動詞「嘲笑」與受格。 第一句的主格為強勢族群,受格為弱勢族群。 第二句的主格與受格都是同一族群。 當「主格」與「受格」為不同對象,尤其「受格」為弱勢族群時,就是歧視。 (2) 形容詞 vs. 動詞 舉例: 不自覺的開弱勢者玩笑=不自覺的歧視 無惡意的開弱勢者玩笑=無惡意的歧視 態度友善的開弱勢者玩笑=態度友善的歧視 講解: 一個句子的必要結構為,「主詞」+「動詞」,而「形容詞」就算省略也不影響句子的結構。 「不自覺、無惡意、態度友善」只是「形容詞」,而「歧視」是「動詞」。 所以不管你是不自覺、沒有惡意、態度好不好,都無法規避「歧視」的本質。 (3) 動詞代換 舉例:「歧視」換成「造成困擾」 講解: 「歧視」是動詞,「造成困擾」也是動詞。 當主格受格不變,代換動詞後,句子重點一樣放在動詞。 所以,就算我們不討論歧視,當對方已經表明你的行為造成他們的困擾時,最基本的反應不應該是「停止行為並道歉」嗎?怎麼有那麼多人一直在那邊辯解「我沒惡意」? 重點是你已經造成他人困擾了!你的國文有這麼差嗎?「造成他人困擾」這六個字看得懂嗎?有沒有惡意是重點嗎?動詞與形容詞的問題,請回到 (2) 再看一次,你要繼續無惡意的造成他人困擾? (4) 對象省略 舉例:「一言堂」 講解: 「一言堂」省略了「對象」,因此很容易被誤用。 事實上「一言堂」只會發生在「強勢族群」對上「弱勢族群」時,「強勢族群」的聲音主導議題走向,成為一言堂。 所以只有「強勢族群」會造成一言堂,「弱勢族群」不可能造成一言堂。 用白話講,「強勢族群」講的話是話,「弱勢族群」講的話不是話。 中華民族是強勢族群,原住民是弱勢族群,一言堂只會發生在「中華民族」對其他族群講話的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