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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howing posts from November, 2008

【公告二】我錯了!該洗門風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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雲林褒忠鄉一名男子,和隔壁兒時玩伴老婆通姦被捉,雙方協議賠錢和解,但姦夫竟放話被仙人跳,戴了綠帽的友人怒不可遏,拒收賠償金,還罰姦夫「在菜市場下跪四小時、敬全街吃檳榔和香菸」,為他家「洗門風」。姦夫為免賠錢,同意昨天在全鄉最大市場下跪認錯,讓只有一萬多人口的褒忠鄉為之轟動。(圖文引用自 【兔】 ) 好吧!我先承認,我非常介意 影片 被盜用這件事情(對!我用「盜用」這兩個字,是因為這是我的感受),不然不會重提這件事情。當然,會對我這篇文有反應的,除了我本人以外,就是這件事情的另外一位當事人,以及他的支持者了。這位當事人,其實也不用太擔心我寫了這篇文以後會影響你的知名度,因為我只是一個沒什麼名氣的小小部落客,沒什麼粉絲,訂閱數不像你一樣有八百多人(是我的二十倍以上),你 blog 一天的流量更不知道是我的幾十倍,因此我寫了這篇文章,就算有人看,也不太會影響你崇高的地位,如果想要追殺我大可不必,因為追殺我反而會讓這件實情上了檯面,冷處理才是上策! 而且更重要的是,如果你擔心這件事情會影響你的知名度,表示你當初沒有附上網址連結是錯的,因為以你現實生活中的工作性質,應該很清楚引用文章必須註明出處的原則,其他部落客的文字、照片或是影像被你引用而沒附上出處的,都惦惦沒出聲,這是因為他們都是溫和的好人,但是我不太一樣,我是一個沒有肚腸、斤斤計較的暴民。而且要是有看過我影片的朋友就應該知道我的個性,我是衝組的(就說我是暴民了啊!)你用別人東西沒附出處都沒事,但是用到我的東西沒附出處卻要惹來一身腥,套用一句海角七號的台詞:『因為你看起來比較倒楣!』 這位知名部落客,以下我就先簡稱SB。 2008年11月11日,第一天,我在自己網站上發表了『 2008年11月6日夜晚,台灣回到三十年前戒嚴時代(三)圓山武警惡行全都錄 』 2008年11月12日,第二天,我開始在網路上看到好幾個網友引用這則影片,但是引用網址卻都是 http://blog.roodo.com/SB/archives/7554335.html ,譬如像這樣: 我試圖連去該連結,但是網頁顯示不存在: 也許連結引用錯誤,於是我試圖直接到 SB的部落格 尋找該文,但是並沒有發現。這讓我感覺很不舒服,如果文章寫得很好,應該要廣為流傳,為什麼反而消失了? 2008年11月13日,第三天,我繼續在網路上看到有人引用這則影片,有的是11日...

野草莓學運,11月15日夜,一些照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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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篇沒什麼要特別講的,只想po一些照片 放在廣場的草莓氣球( 野草莓學運官網 由此去) 靜坐累計已222小時,馬英九還是一樣冷處理,而劉兆玄認為撐兩天就過去了 現場人數不少 自囚24小時的三個牢籠依序為:集遊惡法、國家暴力、行政院濫權 民眾連署、學術界連署 有分區,也做了垃圾分類 Live 工作區 場外抗議布條,依序為:「國安局長下台、警政署長下台」及「馬劉公開道歉」 場外頗有趣的一面抗議鏡,白天拍應該會比較好看。左「真勇台灣人行動」,右「覺醒台灣人出聲」,橫批「和平運動」,中間「言論自由」 場外護樂生、環保運動、集遊法遭起訴案件一覽表 場外還有不少SNG車,有東森、三立、民視 還有兩台沒什麼名氣的電台,因為這兩家電台窮到連貼LOGO的錢都沒有 所以只好用車牌當作辨識,左上的對應左下,右上的對應右下 後來我偷偷趁他們不注意的時候,拍了這一張,似乎是叫做什麼天的!XD 結果車內的記者發現我在拍,就用自以為很自然的方式,把麥克風丟到椅背後面去,只可惜來不及啦! 最後附上幾張我比較喜歡的照片

【公告】敬告某知名部落客:使用別人 video 的時候,記得附上出處

在我 blog 發表的影片,都很歡迎大家使用! 但是我必須很沈痛的說,請不要讓你的讀者誤會你才是影片的製作者,這是剽竊、是侵佔。 這次我同步發表在 blip.tv 跟 youtube 的晶華酒店跟圓山影片,是我每天冒著生命危險到現場拍攝的。為了給各位網友一個熱騰騰的實況現場,回家後,無眠無日的,還要把所有拍攝的檔案全部重新看過一遍,然後構思、分類、剪接、上字幕、請朋友幫我翻譯,最後才能上傳。如果這樣辛苦剪出來的作品,被別人整碗捧去,還讓不知情的讀者,到處替你宣傳,我想沒有人會高興的。 我 blog 側邊有註明, blog 內容以 創用CC 姓名標示-非商業性-禁止改作 2.5 台灣 授權條款 釋出,就算沒有該條款,我知道以你的身份地位與學識,應該很清楚『 凡是非原創內容,必須標明出處,沒有標明出處的內容,一律視為該作者的原創內容 』,因為這是你的基本常識。 這位來自樂多的知名部落客,這不是第一次了,而且被網友檢舉後就把文章移除也頗此地無銀三百兩,不過凡做過必留下痕跡,我已經把該頁面照相存檔, 下次 ,我會直接公佈你的資料! takayuki 於 2008/11/14

Shut up!你們這些口口聲聲「暴民、暴民」的傢伙!

所謂暴力,應該是有權利、有力量、有資源的人,用各種方式向弱勢者施壓,以達到施壓者目的的行為。人民向警察行使暴力?不要笑死我了! 有武器、有防具、有組織、有訓練的警察,而且現場不知道是民眾幾倍的優勢警力,跟赤手空拳沒有組織的民眾,打起來的話,誰會贏? 為什麼明知道會輸的民眾還是要反抗警察?不就是因為被壓抑太久,無法再忍受了嗎? 誰都會怕痛、怕被打,但是明知道會被打還是要抗爭,不就表示有比這還更重要的事情不是嗎? 不要只會片面看新聞剪接過的畫面,自己到現場去看,才會知道真相是什麼。當然,真相通常很殘忍,而知道真相是很痛苦的一件事情。 真相是: 11/03 國賓飯店管制區外,「行動藝術團」三名網友,因拿國旗、圖博(西藏)雪山獅子旗、聯合國旗,而被女警暴力相向 (事件始末: [CoffeShop] ㊣暴力,我嚐到了--來自中華民國的警察! 、 [貪虎里長] 原來這就是警察國家 ) 真相是: 11/04 閃靈Freddy在中山北路逛街,只因為身上穿「恁爸係台灣人」的T-shirt,就被警察推去撞牆 真相是: 11/04 公民記者陳育青,在圓山飯店附近只因手持攝影機,就被警察暴力相向 (事件始末: 2008.11.04 圓山飯店 警察侵犯人權事件記錄 ◎陳育青 ) 真相是: 11/04 上揚唱片因為播放「台灣之歌」被迫關門 真相是: 11/04 北投分局長李漢卿在上揚唱片行前打人 真相是: 11/05 晶華酒店,替代役男群毆「恁祖媽是台灣人機車隊」的一群女學生 11/05 同樣替代役男暴力事件,我拍到的角度 (事件始末: 恁祖媽是台灣人機車隊 ) 真相是: 11/05 晶華酒店,年輕男子被警方拖進盾牌內圍毆 真相是: 11/05 晶華酒店的警察跟公安沒什麼兩樣。這是我的親身經歷,警察一直都是先動手一方,而「盾牌」竟然被警方拿來當武器用! 真相是: 11/06 在圓山,一位年輕人只因為照相攝影,就被警方恐嚇,說要叫霹靂小組把他帶走 (事件始末: 這個國家怎麼了? ) 真相是: 11/06 圓山的武警,如果不是因為他們穿了警察制服,我會以為他們是流氓。這也是我的親身經歷,武警向民眾挑釁、叫囂、圍毆,還擋住媒體不給拍攝! (事件始末: 我被自己國家的警察當成「敵軍」 ) 這些都不是新聞媒體剪接過的畫面,而是網友們自己拍攝到,上傳的影片。 這些也不是偶發事件,如果是,怎麼可能會連續拍到...

關鍵字「台灣」和「台北」是 Yahoo 的黑名單!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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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噗浪上看到半生不熟的酷把拔 說 : 『聽說在帳號輸入 taiwanxxxxxx 後點選 "檢查" 出現:您選擇的帳號格式不正確或含有非法字元,請重新選擇一個帳號。後來發現凡內含"taiwan"都會被視為格式不正確或含有非法字元。美國,加拿大,日本 yahoo都可以註冊taiwan字眼的帳號。這純粹台灣yahoo才有的禁止字元。 中國雅虎也是不允許註冊taiwan,台灣雅虎現在全名是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。』 jazztao說:『後面的數字我故意設很長,還換了三次。都不行。另外在美國設US,America,UnitedStates開頭的帳號都ok。』 台灣的不行(jazztao提供) 美國的可以(jazztao提供) 小薰提供原文: 台灣 Yahoo! 奇摩 將 Taiwan 列為黑名單關鍵字 積奇桑說:『連taipei都不行。』 自己測試一下的結果是這樣 台灣: 台北:

2008年11月6日夜晚,台灣回到三十年前戒嚴時代(四)我被自己國家的警察當成「敵軍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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傍晚聽說有不少抗議民眾轉往圓山,於是我也決定過去繼續聲援,我先從士林方向過去,結果士林這一頭人數很少,大概不到一百人,我打算拍幾張照片就轉往北美館。 不小心看到這張告示,真是一整個諷刺 當我往拒馬方向拍攝的時候,竟然遇到一位警員向我叫囂,還拿手電筒一直照我(就是那個光) 後來我到北美館的時候,發現現場氣氛很詭譎,除了賣香腸、沙威馬、汽笛,還有人在唱歌,整場汽笛聲音不斷,一整個吵。不過還是有看到一些旗幟跟標語。 這台戰車後來回來一直勸大家趕快離開,不過現場沒有人聽他的,連我也沒理他...... 現場還有外國人跟外國媒體 途中還有仙姑作法跟清理現場的阿媽 年輕人很多,但是跟晶華酒店那晚看起來感覺差很多,多是長得像這樣的人,而且三五成群。相片中這三個人互相認識,另外還有第四人在我左方 而警方居高臨下在蒐證 由於之前兩波驅離行動我剛好都不在現場,因此我只能紀錄第三波驅離行動。 開始驅離現場的時候,警察的行為真的是讓我大開眼界,一開始警方一直不斷變換隊形,或者晃動盾牌造成反光,製造民眾心理上的不安,我在現場就可以聽到,只要警方一有動作,現場就開始騷動。現場出現噴水車的時候,民眾不安的情緒已經很高張了,結果當大批武警從圓山橋下出現的時候,我甚至可以聽到現場的尖叫聲。 警方出動警力之多,實在是太over了,現場群眾才幾百人,根本沒有組織,民眾完全沒有抵抗的打算,警方一開始動作,群眾就一哄而散了。但是警方卻用超過二三十倍以上的警力來驅趕民眾,而且在中山北路上,除了中山橋一堆警察以外,從台北廣播電台一直延伸到中山足球場站滿了好幾排警察,當時我第一個想法就是:「完蛋了!我還在這麼裡面的地方,跑不掉了!等一下會不會被數千名警察圍毆?」 而當我們跑到中山北路民族路口的時候,看到民族東路那邊黑影晃動,靠!有一拖拉庫的警察正往中山北路這邊包夾,旁邊的民眾大叫:「不要往那邊去!會被打!」當時我心理不知道罵了幾個「幹!」 現在是怎樣?到底把我們當成什麼?用軍隊隊形對付國人?軍隊不是拿來打外國人用的嗎?現在是把我們當作「敵軍」一般的對待就是了?我周圍一起跑的民眾,沒有一個手中有武器的,好,不要說武器了,連防具都沒有,我們唯一能做的,就是逃而已。結果,我連摩托車都來不及牽! 後來警方開始把群眾驅離到巷子裡去了,而我只不過是探出頭來,等在便利商店門口的警察就對著我們叫:「看什麼看!不准看!」 之後警方開...